发布时间:2024-05-07 15:11 阅读次数:5611
鲁评协〔2024〕18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2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
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于5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盖章电子版发送至省评协监管部邮箱sdpxjg@163.com。
联系人:张宁、张辛妹;
联系方式:0531-82990178、82990179。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