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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通知

编辑: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22-12-13 15:17 阅读次数:1470

各资产评估机构:

近期,为响应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号召,推动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落实,协会于11月30日号召各机构进行组织学习,并通过财政部官网“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及邮寄的方式进行意见反馈。

资产评估法的实施,对评估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奠定了资产评估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法定地位,以法律的形式从根本上确立了各资产评估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鉴于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涉及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准入条件、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违法处罚等行业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关系各机构的切身利益。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征求意见工作,认真参与,全面真实的反映行业诉求,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提出具体修改建议,赞成的修改意见也要积极反馈,并于 2022年 12月20日之前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反馈至省评协会员服务部邮箱,协会将在汇总各机构意见后,以集体名义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31-82990178

电子邮箱:sdpxhy@163.com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3.资产评估法与资产评估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照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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