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 星期一
位置: 首页 > 评估管理 > 会员服务 > 正文

关于同意姜玉洁等2名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的批复

编辑: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17-07-27 23:31 阅读次数:1011

 

鲁评协〔2017〕39号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你机构的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的申请收悉,根据《山东省资产评估师转所管理办法》(鲁评协〔2015〕12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姜玉洁等2名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

附件:申请转所人员明细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7月27日

 

 

公告
more
信息查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