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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刘艳琴等8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的批复

编辑: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15-10-15 22:24 阅读次数:1236

 

鲁评协〔20156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你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的申请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05]90号)和《山东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补充规定》(鲁会协[2013]22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刘艳琴等8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执业。

 

附件:申请转所人员明细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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