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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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评协关于对确诊新冠肺炎个人会员发放慰问金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20-09-02 22:36 阅读次数:1177

鲁评协〔2020〕44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保障工作,现将《中评协关于对确诊新冠肺炎个人会员发放慰问金的通知》(中评协办〔2020〕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评估机构将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已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情况(详见附件)统计汇总,并于2020年9月10日前发送至省评协邮箱。

联系人:孙献  张辛妹

电  话:0531-82990185、82990189

邮  箱:sdpingxie@163.com

 

附件:中评协对确诊新冠肺炎个人会员发放慰问金信息统计汇总表



中评协关于对确诊新冠肺炎个人会员

发放慰问金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20〕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对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发放慰问金相关工作,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对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发放3000元人民币(税后)的慰问金。

二、请各地方协会统计汇总和审核本辖区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已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情况(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中评协统一申报。

联系人:刘书君  王维

电  话:010—88339687、88014219

邮  箱:liushujun@cas.org.cn、wangwei@cas.org.cn

三、对于2020年8月31日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参照本通知要求办理。

四、鼓励地方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内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予以关怀和慰问。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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