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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业发展课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22-11-28 15:30 阅读次数:790

鲁评协〔2022〕6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行业研究课题遴选工作,广泛听取行业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行业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理论创新和专业创新,提升行业专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开展行业发展课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此次课题征集面向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或相关科研单位。课题征集重点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部署、资产评估行业需求、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改革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包括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实务研究、行业管理与建设研究、行业新兴业务类型拓展研究等内容,课题研究成果要具有重要实用价值,能够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基础理论研究应突出研究的原创性,实务问题研究应突出研究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基本要求

申报课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具有创新性、发展性、前瞻性,同时充分考虑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方、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各方需求。课题中应当只包含1个研究方向,确保研究内容聚焦有深度。课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不加副标题。

三、征集课题数量与经费金额

本次拟立项不超过10个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半年至1年(2023年末),每个课题经费金额5万元。对于理论和专业上有较大突破创新、实践中有重大应用价值的选题,研究周期可适当延长,经费金额可适当增加。

四、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二)申请人应组建课题组,可采取跨机构联合申请形式,课题组成员可来自不同单位。课题组应指定一名负责人及一名联系人,课题负责人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课题负责人还应具备资产评估及相关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三)课题组应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选题要求内容,采用自主申请方式自行选题,并填报《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负责申请一个课题,且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2.研究内容不得与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雷同。

五、立项评审

协会根据课题研究内容,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课题进行立项评审。

立项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审核合格为通过,否则为未通过。通过立项评审的课题,由协会向课题组反馈评审意见、发放《课题立项通知书》。

六、结题评审

课题组应如期向协会提交《课题结题报告》等有关课题成果材料,协会组织专家组开展结题评审。结题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尚需修改和未通过。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审核合格为通过;三分之一及以下专家审核合格为未通过;两者之间为尚需修改。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未能通过评审的,将终止课题,结题评审结论为尚需修改的,课题组应在三个月内修改完善并重新进行结题评审。

结题评审通过后,课题经费由协会拨至课题承研单位或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由单位出具发票并规范开支。

七、其他事宜

(一)协会对有利于行业发展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将择优以出版、专题报告等形式,向行业、社会公众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推广和宣传课题研究成果,推广时将注明课题组成员。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当承诺《课题结题报告》等有关课题成果材料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课题组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即予撤销,追回课题经费,并通报批评。

(四)课题申请及研究过程中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注:申请时间于2022年12月15日截止。课题组需将填报的《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课题立项申请书》,邮寄至协会(济南市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321室,邮编:250003,电话:0531-82990178);同时,将word格式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dpxhy@163.com,邮件主题处注明“2022年协会课题立项申请书——申请单位”字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附件: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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