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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编辑: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23-06-19 16:48 阅读次数:5194

鲁评协〔2023〕4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27号)要求,现开展我省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工作。请各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本机构自查和整改,并撰写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1),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盖章后寄送至协会监管部。


联系人:张宁、孙进超;

联系方式:0531-82990178、82990179;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3层321室。


附件:

1.《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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