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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山东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的通知

编辑: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23-06-21 17:48 阅读次数:1137

鲁评协〔2023〕4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省证券业务行业自律监管能力,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41 号)要求,决定开展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山东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建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选山东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熟悉资产评估、证券市场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证券评估业务实践经验;

(三)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连续登记执业8年以上,至少在某一细分专业领域内具有特长;

(四)在证券评估机构执业,担任项目经理以上(不含)职务5年以上且最近5年内作为资产评估师签署过不少于2份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整体评估业务报告,或负责本机构质量控制工作3年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检查工作;

(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八)入选中评协技术专家库、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等人员优先考虑。

二、入库方式

按照本人申请、评估机构推荐、山东评协审定的方式选拔入库专家。

(一)本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山东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二)评估机构推荐。申请人所在评估机构(含省内分支机构)同意申请的,机构负责人应当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报送山东评协监管部。

(三)山东评协审定。山东评协对申请人员是否满足入库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确认入库。

三、有关要求

申请入库人员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于7月1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山东评协监管部邮箱。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宁;

电话:0531-82990178;

邮箱:sdpxjg@163.com

附件:山东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入库申请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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